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6篇】

2024-03-27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1

  在医保中心各位领导的英明领导下,转眼间一个年度的工作结束了,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请上级领导给与指正。

  渑池县医药总公司同仁大药房是我县规模较大的一家医药超市,主要经营: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经营品种达5000余种,店内宽敞明亮,药品干净整洁,经营品种齐全,分类明确,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参保人员需求。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渑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渑池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店内严把质量关,规范进货渠道,进货验货记录完善,无过期药品,在历次的药品质量检查、抽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例假劣产品,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在药品价格方面,货进源头,直接与厂家合作进货的优势使本店的药品绝大多数低于市场价格,对于办理有本店会员卡的参保人员,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可再次享受9.8的优惠。

  店内建立有健全的医保机构,由本店总经理直接领导负责医保工作,设立有两人专职负责的医保管理机构,并对其进行定期的业务、服务技能培训,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时上传、下载数据,并在服务过程中提倡“四心”“四声”服务,为参保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购药环境。同时在刷卡过程中严禁用医保基金购买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杜绝在刷卡过程中刷卡金额和现金购药价格不一致等不良情况。

  自本店成为定点药店后,在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完全服从医保中心的领导,以“一切为了顾客,做顾客的健康使者”为经营宗旨,在刷卡服务过程中尽全力满足顾客需求。从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我店的刷卡人数为:54152人,总费用为:2614231.88元,平均每人费用为:48.27元,其中非处方药品费用为:1978658.8元,处方药品费用为:635573.08元。

  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医保中心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文明服务,严格按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把医疗保险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免费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3

  一年来,在市医保局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关怀下,我院在保证来院就诊的参保人员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为就医患者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我院自建院以来,一直提倡优质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医疗保险定点标识牌;在医疗保险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就,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为专职管理人员;同时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医保就医流程和各项收费标准,并在年初做好年度计划和年终做好年度工作总结;高度重视上级领导部门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按时报送各项数据、报表。

  二、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方面

  一是入院方面,严格对入院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住院期间主动核实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二是针对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充分为患者考虑,不延长或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不分解服务次数,不分解收费,出院带药按照规定剂量执行。

  三是在特殊检查治疗方面,我院要求医生要针对不同病人的不同病情,做出合理的诊疗方案,如有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需认真、仔细、真实填写申请单,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违规和乱收费现象。

  四是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药品目录的规定范围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药品的使用范围,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要征求参保人员同意。

  三、履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及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情况

  我院在日常管理方面,一直本着对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宗旨,方便参保人员和患者就医;平时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及各项责任制度,强调病历诊断记录完整,对医生开出的处方和病历有专职人员进行整理归档;定期组织医生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做到对病人负责从病人角度出发,不滥检查、滥用药,针对病人病情,进行合理检查治疗、合理用药;对就诊人员进行仔细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顶替就诊现象;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对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在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责任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二是各种单据填写完整、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及各项检查、收费记录完整、清楚无涂改,并向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清单,认真执行自愿项目告知制度,做到不强迫。

  三是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标准,将个人负担费用严格控制在30%以内,超医保范围的费用严格控制在15%内。

  同时也关注本院职工的医疗保险情况,按时按量给本院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及各种保险,从未发生拖欠情况。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严把关,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处理好机制与服务的关系,规范各项流程,努力更多更好地为患者及参保人员服务,力争把我院的医保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全市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4

  甲方:

  乙方:

  为了方便小区职工洗车,提高效率,使车辆长期保持清洁的外观,提高我所的整体社会形象,现甲乙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达成以下承包合同协议:

  第一条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的洗车业务,积极配合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承包价格:乙方于每月日交付甲方承包费用人民币元(¥元)。

  第三条乙方在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单位形象,乙方对外绝对要维护单位利益。

  第四条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二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服务条款:

  一、维修服务对象:

  1、甲方核定好车辆明细名单作为合同附件交予乙方,乙方为甲方核定好的车辆提供维修服务和零配件供应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2、甲方更改车辆明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维修程序:

  1、乙方收到甲方送修车辆后根据乙方送修人员的送修单开具派工单,并由甲方送修人员签字认可。乙方根据派工单上所开具维修工项进行维修。

  2、单次维修价格在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时,乙方应及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根据该车情况列出维修项目、需更换的配件、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由甲方委托代理人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费用或延长维修时间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1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

  三、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施救费、税金、拖车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维修工时收费标准执行。

  1、人工费指每车每项目每次的收费,单价为人工费:_25_元/工时(由市物价局核准)。

  2、材料费指维修所使用的配件费用的合计;

  3、施救费:每公里3元乘以来回里程数,外出施救费最低100元/次。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维修车辆出厂前,乙方必须进行质量检定。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相应配件费用及工时费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A、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万公里或者一百日。

  B、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五千公里或者三十日。

  C、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两二千公里或者十日。

  五、送修车辆移交及结算办法:

  1、乙方维修好车辆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单位,在移交已维修好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并交予车主单位;

  2、车主单位应仔细检查已维修好的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如无异议的,应及时办妥车辆的移交手续并由甲方送修人员在"结算单"上签字认可,甲方对以上服务行为给予认可并承担偿还责任。

  3、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信誉额度,在此额度内,甲方车辆维修完成后可由送修人员签字挂账,超过信誉额度后甲方必须及时结算,否则乙方保留采取留置措施的权利。

  4、甲方在收到"结算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结算时间为每月一次,每月30日前结清当月维修及配件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经乙方已维修出厂的车辆,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结算单"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七、甲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接收已维修好的车辆并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

  2、必须按时支付车辆维修费用;

  3、监督乙方按合同要求和乙方的承诺提供服务。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车主单位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3、保证送修期间车辆的安全保管;

  4、按本合同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6、已维修好的车辆,应正确填写"结算单",注明完成时间、维修材料费用及工时费用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维修及配件费用。如逾期偿付,则按欠付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维修车辆完工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接收,车主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接收车辆。逾期则以每车每日壹佰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3、乙方未按其与送修单位约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按每车每日壹佰元赔偿甲方。以上款项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4、乙方在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送修车辆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如因出现维修质量问题,乙方除无偿返工之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相应经济损失;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可适当延期,期限由双方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十一、合同的变更与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

  2、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及管理规定6

  20__年,我店在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

  三、我店已通过省药监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发票。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__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__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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