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三篇

2024-03-12 事迹材料

人民,拼音是rén mín ,汉语词语,指作为社会基本成员主体的劳动群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1

  李,今年46岁,自1995年从部队转业至今一直在西宁市司法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十五年来,他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宣讲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培养基层人民调解员,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的调处工作,为西宁市的社会稳定和构进和谐西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是人民调解员的利器

  从部队转业到西宁市司法局从事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李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从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的他深感工作起来十分吃力,李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人民调节员,就必须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明确了思路后,李开始边学边干,但当面对一些较复杂的纠纷和案子时,他还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李于1996年参加了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经过长达20xx年的不懈努力和拼搏,终于获得了法律专业本科文凭,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xx年来,李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人民调解知识经常起早贪黑,点灯熬夜。准确地说,20xx年来,李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日常休息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自从李开始自学法律专业成人自学考试以来,他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成为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人民调解员。

  从1997年至今,边学边干的李时常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厂矿企业和农村进行人民调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期间,共深入基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达100余场次。所宣讲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婚姻法、继承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民事、刑事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案例等调解知识由于李在法律宣讲活动中能结合群众的身边事,调解的案例,讲解生动而深入浅出,其在基层所进行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知识宣讲活动深受群众的欢迎,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急群众所急才能临危不惧

  由于李能够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西宁市司法局自1998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至今,由他本人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1000余人(次),面对打电话和上门咨询的群众,李总能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使他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调解纠纷,李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当事人面前为他们进行调解,数年来,李已记不清他为群众上门调解纠纷多少次了。对李来说,下基层进行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宣讲、上门为群众做调解工作早已是他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与此同进,他还肩负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的职责,因此,每当社区农村等基层单位碰到一些难于调解的疑难纠纷时,总会给李打电话,希望他能出面调解,每接到这种电话,李总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

  XX年8月的一天下午,乐家湾镇司法助理员打电话说:该镇某村上百名村民因承包纠纷正在围攻该村村办企业砖瓦厂和村委会,随时可能了生群众械斗。接到电话后,李立即打的赶往事发现场。当时现场形势十分严峻,村民们用拖拉机堵住道路,不允许任何车辆通行,许多村民还手持棍棒铁锨,一场械斗一触即发。面对此情景,李先是想办法稳定村民们的情绪,在此过程中,李一度被村民们团团围住,村民们把不满的目光投向了他,但李没被这种场面吓住,依然苦口婆心地向村民们讲法律、讲政策、讲利害关系。一个多小时后,村民们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开始选举村民代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处理,在李主持下,经过两天的调解,承包商向村民们补偿了占地费用,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被平息了。

  20xx年2月25日20多民循化县穆斯林群众因与某公司在XX年发生经济纠纷,集体到该公司的西宁市七一路办公楼要钱未果,26号,强行进入某公司四间办公室,3月1日与公司职工发生冲突并砸坏办公设施事态扩大,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司法局的领导指派李和政法委一名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过三天的耐心疏导调解20多名群众于3月5日下午自愿撤离其占的四间办公室,经济纠纷问题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在调解家庭纠纷上,李一样是急群众之所急,尽最大努力为有纠纷的家庭化解矛盾。XX年5月的一天,家住西宁市城中区的王某因房屋继承权问题与其姐姐发生纠纷,姐弟因此反目成仇,王某手持菜刀扬言要砍死自己的姐姐面对生命受到危胁,王某的姐姐通过基层组织联系到李。获悉情况后,李赶到现场,从法律、伦理等方面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王某放下了手中的菜刀,表示愿意与其姐姐协商解决房屋继承权的问题。后在李耐心调解下,王某的姐姐付给了王某3万元现金,使一场可能出人命的纠纷得以化解。各种群体性纠纷和家庭纠纷,李在工作中经常碰到,他都能以百倍的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及时去化解双方或多方的矛盾。

  三、农民的代言人

  李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工作中不起眼。但在农民工、开发商、建筑商、包工头这群人眼里,他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农民工爱他,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李不怕”,因他敢跟拖欠他们工钱的大小老板斗法,不将所欠工钱“斗”进农民工的腰包,绝不善罢甘休;老板们恨他,恨他多管闲事,想报复他,却又十分怕他,因他是个软硬不吃的“刺头儿”,又是个法律通,报复他很可能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XX年,西宁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并被设在市司法局,重点工作是解决信访涉法问题,李被特派至该中心,负责调解处理农民工被恶意欠薪所引发的纠纷。局领导选李去,是因他在做人民调解工作上有一股子正气,更有一股子胆气,更为重要的是,他从一名不懂法律的复转军人,经过多年勤奋自学,成了一名法律通,加之他又是农民的儿子,对农民工有天然的感情……因此,派他坐阵调处中心为农民工兄弟维权,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XX年初,李在为我市长江路一工地的121名农民工追讨47.8万元血汗钱的过程中。先后受到两次电话恐吓。“再敢找我要钱,就要你的命!”开发商负责人韩某警告他。“再找我要钱,我找人打断你的腿!”建筑商负责人恐吓道。面对恐吓,李回敬对方说:“我就在市政府大门口上班,你随时可以派人来取我的命”、“……断我的腿。”最后,李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两种手段,终使121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全部工钱。

  20xx年春节前,省内某铝业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7万多元工钱不给,李电话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调处中心接受调解。对方说:“我正在市某领导办公室谈事,你再敢缠着我要钱,我就让领导开了你。”李当即打电话给某领导说了此事,某领导让他严格按法律程序和政策办事。第二天,该公司负责人早早将7万余元工钱一分不少交给了李。“8年来,为使上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钱,李**年年都会接到各种各样的恐吓威胁电话,但他好像已习惯了被威胁和恐吓……该吃吃,该睡睡,像个没事人儿一样。”李一位同事说。作为人民调解员,李在调处农民工欠薪纠纷时,常常被夹在矛盾双方中间,既要顾左,又要顾右,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围攻或撕扯,被折腾得狼狈不堪。XX年,李在调解城北区朝阳一工地拖欠177名农民工87万元工钱的过程中,被保安持电警棍从老总办公室赶了出来。

  20xx年7月,230余名农民工为讨要44万元工钱,将我市甘河滩工业园某工厂办公区围堵了两天两夜,不许工厂工作人员出入,接到调处通知后,李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处理。一开始,他们是两头都不讨好,厂方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农民工也对他们进行围攻和谩骂,李在心里一遍遍喊着“冷静!冷静!再冷静!”一边苦口婆心向矛盾双方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劝他们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经过一天一夜的耐心调解,厂方终于妥协了,给农民工先支付了20余万元工钱,使事态得到了平息。这期间,他们是没吃的也没喝的,还被矛盾双方骂得两头不是人。

  今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承建我市东川工业园区一厂房工程的包工头被一群农民工扭送到市政府,原因是农民工的175万元工钱被拖欠……李在调解纠纷时,当事双方厮打起来,他上前劝阻,羊毛衫和衬衣被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当胸撕开,纽扣掉了一地……他袒胸露怀继续做调解工作。在他和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四五天后,这批四川籍农民工拿到了工钱,欢欢喜喜回家乡过年去了。

  XX年7月,一名甘肃籍农民工在我省海晏县修铁路时受伤死亡,施工单位与死者家属、工友迟迟达不成协议,闹得很僵。接到调解通知后,李赶赴工地,进行了连续4天的调解工作,终使双方达成协议。李在铁路沿线与农民工同吃同住4天4夜后,与死者家属一起将死者送往西宁殡仪馆火化,并帮死者家属购买了回程火车票。

  在为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权益的8年时间里,李去过各种各样的工地,住过各种各样的工棚,吃过不同风味的工地的大锅饭,受过各种各样的委屈……但纠纷几天不能解决,他就要在工地上工作并吃住几天几夜。对他来讲,这一切早已是家常便饭。8年来,他已记不清在多少个工地上与农民工同吃同住了。其实,他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只要他一走进工地,他就身不由己了。“我们的救星来了!”被欠薪农民工活也不干了,整天围着他转,要求他尽快为他们讨回工钱。他想走,没门。“你几时给我们把工钱要到手了,我们就几时放你走,你的吃住我们全包啦。”农民工们对救星采取的是“软禁”的办法,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工地上的饭再不合胃口,他也能凑合,让他不能凑合的是:时不时就是一天一夜或几天几夜回不了家。他有他的家,有自己的事,还有别的工作……为此,他曾经动摇过,有心换个工作岗位,但只要一听说哪里又有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了,他又会将这种想法抛置脑后……他不忍看到农民工脸上的无助和可怜,总希望看到他们拿到工钱后那一脸的开心和满足。

  时光荏苒,一晃8年了,8年里,李独立或与同事们一起配合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2万余人(次),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8000多万元。李是个平凡的人其所从事的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方方面面的利益,因为他长期以来能心系群众关心农民工并以其火热的心强烈的社会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奋斗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并为人民群众所称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2

  马xx,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东寺头乡寺头村支部书记兼村级人民调委会主任,作为一名普通的调解员,他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群众需要,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居民一片安宁。多年来,他直接参与调解的家庭、邻里、婚姻等各类民事和预防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纠纷多达30余起。

  一、依法办事,合法合情合理处理案件

  20xx年安阳村的牛某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在寺头村的桥头和寺头村驾驶卡车的王某相撞,导致牛某当场死亡,作为寺头村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xx同志,主动到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交警同志侦查了现场,各方都希望事情有一个圆满的解决。但当时双方都很不冷静,特别是牛某的亲属更是悲痛欲绝,牛某留下了一个刚满二周岁的儿子和在家务农的妻子,当时又哭又闹的就要把王某告到法庭,还是在一旁的马xx同志劝解双方冷静,又给他们分析事态的发展结果,牛某的亲属在权衡利弊以后,同意暂时不告对方。事态发生后的第二天,他就积极的在中间进行调解,牛某最初提出40万元的赔偿,但是作为赔偿方的王某的确是经济困难,无法赔偿这巨大数额的赔偿金,他在了解情况后,8次到安阳村进行调解,并和安阳村的支部书

  记协商解决,同时他还主动到交通部门咨询解决这次交通事故的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次案件,最后交通部门希望两家协商解决这次交通事故,最后在他三番五次的说和下,最终两家同意以15万元的赔偿解决此次交通事故。

  二、以情动人,调解成就有情人

  寺头村的村民申某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他利用自己在村上的好口碑又当起了媒人,说和了与本村一个姑娘的婚事,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不巧的是男方的父亲又不幸得了癌症,花去了用来为儿子娶媳妇的彩礼,女方坚持要6.6万元的彩礼,一时双方陷入了僵局,作为媒人的他义无反顾的当起了和事佬,经过他的苦口婆心的劝和,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典礼。就在迎娶新娘的当天又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难题,女方父母不让新娘上花轿,就在这时还是他在中间调解,最后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最终他撮合成了这一对有情人。

  三、基层调解,始终不渝做好调解工作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往往是“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村一级班子上来。作为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马xx,以他的真心和宽容,以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架起了与村民心灵相通的连心桥,筑起了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在岗6年来,他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化解可能“民转刑”案件5余起,在调解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马xx工作在寺头村,但作为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的他,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他知道了,他都会尽心尽责地及时化解。

  像芝麻大的小纠纷,马xx从来没有烦过,相反,他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马xx说,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如果调处不及时,就会酿成大的矛盾纠纷,甚至走向激化。因此,老百姓的事无小事。在他的调解记录档案中,记载调解的小纠纷就占绝大部分。因为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马xx也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表彰和肯定。

  把和睦送给别人,把幸福送给别人,这是马xx追求的目标。“以人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这位年已53岁,6年如一日地在基层调解战线上默默耕耘的人民调解员、共产党员马xx就是这样以自己的诚心,赢得了村民们的爱戴,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和事佬”。

  马xx同志在支部书记兼人民调解员的岗位上履职尽责,他情系人民调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事业来追求,在平凡工作中为农村稳定与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先进人民调解员事迹材料篇3

  王xx,女,汉族,中共党员,42岁,天水市秦州区东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1999年从事调解工作以来,扎根基层23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经常走访居民了解情况,排查调解纠纷,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对街道、社区的情况是了如指掌,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她总会第一时间到场,尽心尽职地及时化解,为身边的群众排忧解难,把群众当亲人,为群众化怨言,用人民调解搭建了连心桥,构筑了和谐墙。多年来,由她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达1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她在人民调解岗位上,用诚心、耐心、爱心,“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

  王xx曾多次荣获“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xx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她所在的东关街道人民调委会也于20xx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事无巨细平纠纷调解工作显威力

  东关街道辖区老旧楼院多,物业管理滞后,外来人口增多,近年来因居住权、相邻权引发的纠纷居高不下。20xx年8月10日上午,调委会办公室来了十多位居民,一进门就吵吵闹闹,情绪颇为激动。王xx赶快迎上去,“大妈,这都出啥事了,大家请坐下说。”她一边端茶倒水,一边安抚他们坐下,房间里的空气这才缓和下来。原来5号楼一楼临街的一家火锅店,与住户共用一个烟道,每到开饭的时候由于油烟量大、烟道密封不严,整个楼道里都弥漫着刺鼻的油烟味,有的客人还跑到楼道里小便,严重影响了5号楼住户的生活。他们多次给火锅店经理提意见,经理就是不管。后来有的居民气不过,就往火锅店门前倒垃圾。这几天,有几户居民发现家里的窗户玻璃被人用石子打烂,大家怀疑是火锅店工作人员的形为,所以让调委会把这事管一管。

  王xx边听边想:这起纠纷涉及人数多,已有激化的苗头,如不尽快解决很有可能变成群体性事件。她先让居民推选两个代表与王xx们联系,其他人都回家等候消息。当天下午,她和同事一边到现场收集居民意见,一边了解火锅店情况。不料,火锅店经理也是“火气冲天”,对楼上住户颇为不满,拒绝接受调解。王xx反复给经理做思想工作,要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嘛,真诚希望他放弃与居民“僵持”的想法,经理被她诚恳的态度打动,答应参加调解。

  8月11日,按照约定时间,居民代表与经理在调委会的主持下调解纠纷。在听取各自的陈述后,王xx结合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理性分析了纠纷的前因后果,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火锅店要搞好经营,就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更不能侵害居民的合法权益,居民要主张权益,就得注意方式方法,不该盲目采取‘以恶制恶’的方式,在王xx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经过多次协商。最终,矛盾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一、由火锅店按专业要求重新改造烟道,解决好顾客如厕不便的问题;二、居民不再乱扔杂物,更不得无故纠集人员到火锅店滋事。后经王xx们回访,协议得到很好履行,居民生活和商户经营都恢复正常。

  善抓症结巧入手精准调处破难题

  人民调解是一项基础性的群众工作,必须时刻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了更好的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王xx不断探索总结创新,如在群体性事件中建立“一社三会”制度。“一社”就是社区居委会,由社区牵头,解决群体性矛盾纠纷,“三会”就是在社区的组织下召集相关人员参加的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并在日常矛盾纠纷调解中探索了以中医问诊原理为主要内容的“望闻问切”四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法。“望”;察颜观色、“闻”:耐心倾听、“问”:调查了解、“切”:找准根源。

  前段时间,家住忠武巷二楼的张某,找到王xx反映他家楼上四楼的住户办了一个小饭桌,在晚上辅导孩子学习的时候,吵声很大,影响他的正常休息。她和同事去张某所居住的四楼了解到小饭桌并未对周围邻居造成困扰,张某在二楼,小饭桌在四楼,两家隔了一层,基本不会影响二楼休息,是张某故意找茬。然而张某认为这个结论不公正,因此三天两头到王xx办公室告状,说四楼的吵声更大了。在王xx来来回回去做两家的工作时,通过察颜观色发现张某的行为异常,在家有时用木棍大力敲击暖气片以示抗议。考虑到四楼小饭桌学生的安全,解决这一矛盾,刻不容缓。经过深入调查分析,认为这不是一件简单的邻里纠纷,可能是张某心理存在问题。

  现年40岁的张某是东关街道的一名残疾人,一直没成家,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庭主要靠母亲的社保金维持生活。家庭贫困和身心孤独,导致了与四楼的“矛盾”。找到了“症结”,王xx开始为张某对症下药,一方面协调社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积极为张某申请了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以缓解他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王xx与他唠家常,摆事实、讲道理,让他心悦诚服;还鼓励他积极就业卖棉花糖以增加经济收入,让他有事可干。慢慢地,张某不再来告状了,一场矛盾无声无息地被化解了。

  维护稳定为己任守望清贫不言悔

  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在别人看来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王xx认为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

  今年春节过后刚上班,一名耄耋老人就来到调委会诉说他的“家庭遭遇”,并声称他要和儿子“断绝关系”,请求调委会做个见证。老人姓陈,82岁了,退休后和老伴居住。3年前,在外在生活的儿子陈某回到老人身边照顾父母。过年时,儿子陈某突然向老人索要8万元要去做生意,遭到老人的断然拒绝,两人由此争吵不断……

  听完老人的诉说,王xx放下手中的工作,和调委会人员一同赶到老人家中调查了解纠纷起因。孰料,儿子陈某情绪极不稳定,不仅不配合调查,对他们恶语相加,并赶出了门外。王xx并没有懈怠,通过走访邻居得知老人有4个子女,老伴常年卧病在床,陈某离婚,下岗失业,其他3个子女都在当地工作。

  当天下午老人情绪特别激动的又来到调委会,说中午时儿子陈某埋怨老人把他告到了调委会。双方又大吵了一场,老人拿出一份《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他要和儿子签订协议书,一书割断父子情。事态发展的很严重了,王xx和其他调解员商议后,再去家里找陈某做思想工作,由于当时双方都在气头上,王xx采取了“背靠背”分开调解的方式。面对脾气比较固执的陈某,王xx抓住他比较好面子这一心态进行劝说,让他道出了心里话:老人把他从外地叫到这里,三年多来,是他一个人细心照料父母生活,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待在家里也不是事,于是他想做点小生意,所以发生了后面的事情。老人却觉得他们都年事已高,又有退休工资,儿子陈某即没有工作,又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和住所,让他到身边互相有个照应。虽然双方当事人在王xx四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下心平气和了,但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无法达成一致的满意结果,调解一时陷入被动局面。他们又调整了调解方案,决定把其他子女请到一起劝说,并分别通过电话告知了老人家里发生的情况,希望他们做通陈某的思想工作。

  这一招果然奏效,4个子女和老人按时来到调委会接受调解。陈某声称他照顾父母好几年了,请保姆都要支付工资,如果父亲不给钱他就不罢休。这时老人也发话了:“我干脆给你两万块,咱就断绝父子关系,今天就写个协议,让调委会盖章!”父子俩你一言我一语,在钱数的多少上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父母把子女从小养大,付出了心血,倾注了爱心,子女在父母年老体衰的时候当然应尽到赡养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世上哪有像你这样50岁的人了向80多岁的父亲索要“照顾费’的道理,这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也是会受到道德谴责的!王xx融合情、理、法驳斥陈某,以儿女对老人的孝心为突破口,强调亲情的重要性来开导安慰老人,使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各自的不对。这时在一旁的其他子女也意识到自己平时照顾父母不周,纷纷表示今后要同陈某一起赡养父母。鉴于此,王xx建议老人多出一点,兄弟几个凑一点,帮助陈某在家附近找个铺面干点事,老人一家满口答应,并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下签定了调解协议。随后,儿子陈某主动搀扶起老人说着道歉的话,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离开了调委会。而此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这时的王xx并不觉得累,只有一个感觉哪就是心里很踏实,矛盾纠纷不解决,王xx就没法睡个安稳觉!

  一场场看似简单的调解背后却是王xx无数次电话沟通和上门走访的结果,数不清的日日夜夜,她在调解现场忙碌,往返奔波,寻找证据,与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确定不同的调解方案。她用自己的耐心和真诚滋润百姓心田,让人民群众在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王xx虽是一位普普通通的人民调解员,但她有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小小调解员也能发挥出大作用。辖区内小到邻居间扯皮打架,夫妻不和闹矛盾,大到突发群体性事件,只要群众有需要,她便会冲锋在前,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一次次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平安为己任的责任和担当。

  “叹息青青长不改,岁寒霜雪贞松枝”。虽然在调解的道路上王xx尝尽了酸辛和苦辣,但她对工作的热爱和坚持却从未放弃。23年来凭着一颗为群众着想的爱心、秉公办事的公心,筑牢辖区了和谐平安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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